在评介杨德武案的基础上,从案件成因、司法体制、证据制度以及司法实践四个维度,探究检察机关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的不足及改进完善的路径,探讨优化公诉环节治理冤假错案的功能理念及规则设计,以期充分、高效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冤假错案方面的职能作用,将冤假错案过滤在审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