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不仅是程序法上的一种制度,也是实体法上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随着新型纠纷如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权利案件的出现,公益诉讼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学界对公益诉讼问题讨论已久,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公益诉讼做出了规定,但关于公益诉讼的具体问题却十分模糊。笔者借此契机,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当事人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