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自2013年对建设项目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以来,有效的约束建设项目水资源取用和排放,规范了水土保持工作,指导了建设项目的洪水防治工作,但目前缺乏对建设项目的水影响评价实施效果评价。本文通过构建公共服务类项目水影响评价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并以大兴区首创团河定向安置房项目为例,对各项指标进行了分析计算,研究结果将为北京市水影响评价制度的后续监管及项目验收提供参考。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提出的定量指标共有15项,其中在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洪水防治方面创造性的提出了建筑面积控制比和外排径流控制比两项指标,填补了该项方面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