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前几年我在D公司工作时,公司曾要求一些员工参与宣传画册的拍摄,我的一张照片被选中印制进了公司的宣传册。这本宣传册对外免费发放。由于当时自己是公司员工,因此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公司没有额外支付给我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奖励。不久前,我离开了这家公司。最近我从朋友处得知,D公司的新印制的宣传画册中依旧有我的照片,以至于朋友误以为我仍在该公司工作。为此我跟D公司联系,要求他们停止继续使用我的照片。请问:D公司这样做算不算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宋燕宋燕: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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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