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已成为应急管理业务和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前期研究基础上,首先从近年来灾害系统的复杂性特征和应急管理的需求角度出发,对综合灾害防御能力进行了再理解,然后对现有灾害防御能力的多属性综合评估方法进行了梳理总结。以气象灾害为例,通过68项指标构建了我国综合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6个单项指标体系,即制度适应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备灾与应急响应能力、技术与工程防御能力、经济支撑与减灾保障能力和部门联动与社会保障能力。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从省级尺度定量评估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元的单项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综合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并进行了能力排名。结果发现我国多数省份的单项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综合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偏低,且具有不同的区域差异特征。其中制度适应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备灾与应急响应能力、技术与工程防御能力、经济支撑与减灾保障能力、部门联动与社会保障能力和综合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处于中等及以下低等级的省份占比分别达到了70.9%、38.7%、32.3%、77.4%、67.7%、51.6%和77.4%。我国综合灾害防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仍有进一步较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