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九、十部乐是用于宴飨百僚宾客、朝会大典等场合的仪式乐舞,在唐代政治及文化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学界历来多所关注。《唐五代多部伎演出情况考》共考得文献所载唐代九、十部乐施用记录47次,是目前关于唐代九、十部乐施用情况最重要的研究成果。然该文误考现象较为严重,其中无效条目多达10条,系时错误条目2条。此外,尚有见于今存文献的12次施用记录为该文所失考。经重新考证,删除《唐五代多部伎演出情况考》无效条目10条,增加失考条目12条,共得唐代九、十部乐有效施用记录4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