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职业教育遇到的新挑战,经过20多年运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文简称“职教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修订职教法不是凭空垒灶。因为新职教法既有对既有相关政策制度体系的延续和凝练,也有对既有政策制度体系的创新与超越,还有对区域实践探索的总结与升华。当然,职教法最主要的功能在于顶层设计、思想引领和方向指引,其修订无法面面俱到、一劳永逸,其落实需要更多更加符合时间线、更加适应区域特征的政策与制度设计。同时,对于一些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难题,职教法也无法一言以蔽之,留下了很多有待进一步探索和验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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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