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减”政策执行以来,尽管我国的教育培训市场治理取得了一系列初步成效,但仍旧在分类管理、资金监管、设施安全和师资质量等方面存在隐患,监管部门仅关注于清查纠错和方式改良,却缺乏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的意识。为使今后的治理措施适切于当下的现实需求,治理亟需从治理理论层面开始溯源并聚焦,借鉴并反思境外治理实践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构思适切的治理路径,最终建立有预警、规范、引导作用的监测体系来调整和规范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治的关系,推进我国教育培训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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