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制度构建过程中,作为著名私立法科之花的朝阳大学,其办学特点具有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也为理解今天法学教育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提供了诸多重要背景,即讲授成为我国基本法学教学制度,"理实并重"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原则;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构建及其演变一开始就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方式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新中国对民国时期法学教育遗产的继承,是在一种选择性的校史观的支配下进行的,能够超越和如何超越历史,则是构建和完善当今中国法学教育的一项的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