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2009—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衡量技术创新,采用双重分模型检验“营改增”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且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较早实施“营改增”试点的东中部地区企业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建议通过完善税率设置和增值税抵扣办法、给予西部地区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