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监管是重要的政府职能,市场监管的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改革。2014年起,福州市实施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合一"改革,虽然进一步缓解了区域市场监管多头执法现象,但较形成统一、高效、规范的市场监管体制仍有大量需要完善的内容。现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的问题,有的属于磨合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可以逐步得到解决;有的则涉及深层次的行政体制、基层部门建设、行政人员履职能力等方面,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整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