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据2018年12月19日澎湃新闻网:2018年12月18日晚间,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简称《通知》),《通知》第6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