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棉花价格保险属于收入保险的范畴,是我国当前阶段执行支棉政策转"转箱"的主要思路之一。目前在政策试点中,关于棉花价格保险的政策目标、补贴对象、补贴依据、保险公司与小农户合作、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等关键问题还缺乏深刻认识和有效的解决办法。建议从供需平衡及解决结构性矛盾的角度,以保障中、高质量产田面积为政策目标,以低成本农户为补贴对象,以面积作为主要补贴依据,保险的保障水平和保费确定依据以地区内竞争性作物的基本收益为参考,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对保险公司、农户以及管理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