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经典审计理论,提出一个宏观审计方法论的理论框架。宏观审计业务区分为直接报告业务和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宏观合规审计、宏观制度审计通常是直接报告业务,某些宏观绩效审计也可能采取直接报告业务,宏观财务审计多数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类型,某些宏观绩效审计也是责任方认定类型。宏观审计取证模式是宏观审计取证的思路,按宏观审计结果定位,宏观审计取证模式分为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和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按确定宏观审计重点的方式,审计取证模式分为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宏观审计与微观审计的关系有两种情形,一是宏观审计必须基于微观审计,二是宏观审计独立开展。各层级宏观审计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情形,一是各层级宏观审计相对独立,二是由负责上级政府审计的宏观审计机构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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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