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的老旧砌体住宅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修建于1989年之前的住宅称为第1类老旧砌体住宅,因年久失修损坏程度严重。对此类建筑抗震加固改造的难度较大、费用较高,应进行拆除。修建于1989~2002年之间的住宅称为第2类老旧砌体住宅,此类建筑具有抗震加固改造的价值。利用PKPM软件中相应的模块对未采取与采取加固措施后的第2类老旧砌体住宅分别进行了抗震验算。最后,对第2类老旧砌体住宅进行了造价分析。研究发现:未采取加固措施的住宅多处墙体不能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而经过加固改造后的墙体均能满足,第2类老旧砌体住宅的加固改造费用比第1类老旧住宅明显降低,提出的抗震加固改造措施取得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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