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采矿权登记的核心要件,也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采矿权登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议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管理进行优化,在形式上合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统一的编制大纲;在具体内容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矿区基础调查相关内容,突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论证,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在管理流程上统一组织方案评审和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