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并非是法定作品传播方式。电子游戏比赛与网络直播的融合产生了一种新型产业,也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电子游戏网络直播节目是否享有著作权,需要具体分析其是否满足作品构成要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而对于网络直播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丰富、现行法中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使其成为法定作品传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