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演变过程中,大数据技术使专利数据采集更加全面、分析更加高效、挖掘更加精准、可视化更加直观。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可以为数据要素生产、汇聚、流转和治理提供全链条保护。从理论上剖析大数据与知识产权融合的逻辑关系,探讨二者融合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根据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指出目前融合发展存在的三大瓶颈,即数据产权界定模糊、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与数据要素安全监管不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数据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的三条实践路径:坚持数据发展与规范并重、推动大数据保护制度建设与加强数据安全平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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