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类高职院校由于其培养目标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特殊性,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更多地从制度和环境层面来探讨学生自我管理的内涵和意义,建立起有利于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的制度与机制。按照管理组织类型不同,政法类高职院校形成了以学生会、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助理教官、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组织、后勤联络与服务组织、网络自治管理机构等不同主体为依托的多种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