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工作场所噪声“每周40 h等效声级”的标准计算需要提供一周中岗位人员每一个工作班的噪声强度检测结果,这对检测操作要求较高。针对此问题,笔者推导出“等效40 h”计算公式,拟在解决每天噪声相对稳定的的情况下,准确、快速地进行周40 h等效声级计算。笔者对理想状况下,新公式与标准公式“每周40 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进行了验证,并给出了一般情况下不同计算方法产生的误差值。结论是通过该计算公式,可解决噪声相对稳定时非标准工作制(即非每周工作5 d,每天工作8 h)情况下的噪声计算问题,减少因错误套用公式带来的误差,也给监管部门根据当天的检测数据快速进行判定给出了一定依据。

  • 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