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2017]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