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7年6月开始施行的《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首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发布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中,明确将管理人定位为"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同时提出"管理人的能力和素质不仅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还关系到破产企业的命运与未来发展。要加快完善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为改善企业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在强化管理人破产程序核心角色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