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导力量,承担着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责任",要求地方政府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协调责任",要求地方政府促进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组织规范责任",要求地方政府助力构建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体系。但地方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必须创新"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政府能力发展与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