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办函[2018]20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组织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和举措,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