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而农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以其专业化、产业化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小农的利益,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然而,农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并不是所有的合作社都能发挥其自身作用,对"空壳合作社"、"假合作社"的争议长期存在,所以必须正视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在立足农村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调动政府、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实现合作社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