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1年商标法修订后,立体商标成为新加入的保护客体。立体商标作为一种新型的商标,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商标而言,它更为直观,更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因而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截至目前,我国国内核准的立体商标屈指可数,其中大量的立体商标申请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下面笔者通过分析《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立体商标的判定,结合相关案例略作解析。立体商标是指仅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要素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自身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