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研究生关系具有两种客观属性:伦理性与经济性,两种属性因其内在规定性的不同而有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在学术资本主义兴起以及高等学校项目制治理的背景之下,伦理性与经济性时常倒置,师生关系失范现象时有发生。为弥合师生关系想象与现实之间的落差,超越伦理性与经济性的冲突,应当重构导师、研究生关系,形成一元主义雇佣关系的新常态。构建一元主义雇佣关系范式下的导师、研究生关系,需要坚持教育伦理、构建经济契约、提升心理激励,并且加强制度规范,使之朝着和谐守范的方向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