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目标的哲学意蕴

作者:黄涛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37(07): 70-72.
DOI:10.13398/j.cnki.issn1673-2596.2016.07.021

摘要

司法改革目标关乎着改革的方向、进路乃至最终结局。本着稳妥推进的方针,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目标可划分为基础目标、中间目标与最高目标:基础目标体现国家治理的底线思维;中间目标体现立足实践的唯物思想;最高目标体现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正确解读诉讼制度改革目标的哲学意蕴,有利于正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前进方向,有利于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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