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政府会计制度》是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改革的一个重大革命。2015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新《政府会计制度》配套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伴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及预算法对政府会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确保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准确、高效,2年后财政部制定出台了相应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等一系列文件,以新的法规替代了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政府、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非常关注,由于改革前的事业单位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为记帐依据,向政府提供的财务报告只是简单的反映当年财政拨付给自己多少钱,和单位实际支出了多少钱,不对预期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核算,不能提供更为精确的财务数据,既影响了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也导致政府通过层层汇总取得的地区经济指标不准确,影响政府制定正确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对传统预算会计体系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式,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更真实、合法、科学,更加有利于社会机构和相关人士对其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部分会计工作所存在的一些误区,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