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这一概念被引入社会科学,原本是用来形容政治权力的异化和政治制度的衰败,但在现代社会科学乃至政治科学中,腐败问题的研究越来越表现出"去政治化"的趋势。针对这一现象,可以把政治腐败重新定义为以政客为行为主体的政治权力的异化,在这个过程中,政治权力被制度化地扭曲为满足个人或者少数集团私利的工具,并且高度嵌入在既定的政治制度之中。在这个定义基础上,政治腐败不再是简单的滥用公共权力的个人行为,而是表现为集中特定的政治形态,主要包括盗贼政权、庇护主义和回报性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