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低保自2007年全面建立以来,救助水平逐年提高。然而,作为一项最基本收入再分配制度,农村低保水平需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为客观分析农村低保水平及其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文章构建了农村低保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两大综合测度指标体系,并利用因子分析法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2012年连续5年农村低保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与判定。研究表明:农村低保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农村低保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大致分为四类;我国农村低保水平仍偏低,特别是发达省份对农村低保的财政投入较少,低保水平不高。中央财政资金对农村低保的持续投入与合理配置,对于保证农村低保整体水平位于合理区间范围内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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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 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