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各种环境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暴发时间的滞后性和持久性,事件扩散的"羊群效应"。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需要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建立完善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府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培育现代理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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