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蕴藏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就是农地产权模糊不清,剖析农地产权模糊性的具体表现,深入挖掘农地产权模糊性的成因,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对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首先,运用文献资料法梳理农地产权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发展权、继承权五个方面模糊性的具体体现,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和权利内容界定不清,且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尚未完全厘清;农地发展权的来源、归属不确定导致农地非农化转用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混乱扭曲;农地权利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缺失。其次,农地产权模糊性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农地所有权的模糊性源于国家想要继续通过村委会这一代理人实现对集体土地产权的间接支配与控制;承包权、经营权和继承权的模糊是政府试图通过城乡户籍变动、成员资格的认定与农村福利(承包地、宅基地、福利分工)享受之间内在关系达到对农民向城市自由流动的调节功能,同时,确保物权属性的农地权利流动被严格封闭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这一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以发挥农地对辖区内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地发展权的模糊源于国家有意识地通过调配土地增值收益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最后,未来实现农地产权的清晰化需要做到: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变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的局面;厘定承包权、经营权和继承权之间的内在关系,拓展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范围;界定发展权的归属、明确增值收益分配关系,达到公私兼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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