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强势反腐的局面已经形成,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各种不同类型的腐败行为并没有随着反腐形势的加剧而消灭,其中"雅好"受贿问题就是当前官员受贿不可忽视的一种形态。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制度中关于价值鉴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给"雅好"受贿行为的认定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价值认定机制,才能够满足打击"雅好"受贿行为的实践需要,也才能与当前强势反腐的国家政策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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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国家检察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