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比较明清时期《天雨花》和《野叟曝言》两部小说的婚姻书写,探讨男女作者基于各自社会性别立场本同末异的婚姻理想。才媛陶贞怀笔下《天雨花》的婚姻理想在于以“情”化解与男权冲突的紧张态势,表达知识女性追求一夫一妻、争取人格尊重和性权利平等的诉求;男性士人夏敬渠创作的《野叟曝言》则站在男权制度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以程朱理学为哲学基础,推崇严格遵守儒家礼教、男权至上的婚姻。明末到清前中期从“崇情尚性”到“崇理尚实”社会文化思潮的变迁是差异背后不可忽视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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