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当前贫困治理的精准考核体系中,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的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在贫困村退出机制中明确将集体经济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甚至直接规定考核标准。但是,我国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却不容乐观,大量的贫困村没有集体经济收益。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佳和贫困村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落后两个因素共同导致了这一结果。为了有效实现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一方面,各地在考核贫困村集体经济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弹性的考核标准,避免"齐步走"和"一刀切";另一方面,贫困村要借助国家当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和精准扶贫战略,加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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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