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人社发[2021]8号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1]5号)相关要求,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办理流程、工作标准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