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其他行业有所区别。我国财政部于2000年底颁布打破行业、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会计制度》时,将金融保险业务排除在外。2002年,在"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冯淑萍透露,2003年将出台有关保险业的具体会计准则。种种现象表明,保险公司会计有它的独特性。在此,本文对我国现行保险会计中保费收入的确认及其与国外的比较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 单位
    保险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