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将保险费用纳入以合同组为计量单元、以履约现金流量为对象的会计处理中,从而有效解决现行保险费用会计不能完整准确反映保险业绩的问题。为此,本文简要梳理了现行保险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实施新准则后面临的变化,并对保险公司开展基于新准则的费用会计处理及相应的费用管理作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