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在上班期间突然接到5岁女儿摔伤的电话后,没有告诉任何人便匆匆离岗驾驶摩托车回家,准备将女儿送医。不料,我途中与一辆小车相撞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申请工伤认定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我擅自离岗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请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决定对吗?赵芝玲赵芝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决定并无不当,即你的情形并非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