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有资本境外投资审计必须平衡与协调经济审计目标与战略审计目标,同时,审计主体也应由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为主转变为以国家审计为主。国家审计机关是国有资本境外投资审计监督的关键部门,对外应协同沿线各国审计机关,开展跨境审计,做好投资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不同阶段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对内应协同社会审计,推动项目主体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保护资产安全。对沿线国家间国家审计的协同,提出了建立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实施跨境审计,加强人员交流学习、建设跨境协同审计人才队伍,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有限共享与互换的建议。对于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之间的协同,应坚持国家审计的指导地位,协同做好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共同关注境外投资资产安全。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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