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地方立法总则是地方立法文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每个立法项目的开端位置。要快速高效起草总则,必须掌握总则结构“十要素”,即地方立法总则的第一条至第十条的条标。本文按地方立法实践中起草条款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总则结构“十要素”作模板式具体阐释。第一要素:目的依据。立法目的,即为什么立法,立法的必要性,常用写法是“为了加强……的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