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某院收治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观察组,另选同期入院正常孕妇70例作为对照组。比较两组孕妇妊娠期间并发症(胎膜早破、早产、羊水过多和产后出血)及围生儿并发症(新生儿窒息、宫内窘迫、巨大儿和新生儿低血糖)发生情况;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危险因素。结果观察组妊娠并发症总发生率为16.25%,较对照组5.71%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围生儿并发症总发生率为15.00%,高于对照组的4.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年龄≥35岁、BMI≥25 kg/m2、有GDM史和有糖尿病家族史是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结论年龄≥35岁、BMI≥25 kg/m2、有GDM史和有糖尿病家族史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应加强早期干预和治疗,降低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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