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厂区水源主要承担电厂正常运行期间机组用水。福岛核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福岛核事故改进通用技术要求(试行)》提出厂区水源设计优化,要求利用厂内水源在严重事故下通过应急供水实现向重要系统紧急补水保障堆芯和乏燃料水池的余热导出。详述了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厂区水源应急供水设计改进及施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