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李顺达,河南省林县人,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历任中共平顺县委书记、晋东南地委副书记、书记,并先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等。1938年秋,李顺达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一面带领本村农民发展生产,一面组织民兵配合人民军队抗击侵华日军的“扫荡”。他先后担任了村农民救国会组长、主席、民兵大队长和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