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转变是制度建立的基础。要建立现代社会诚信体系,需要实现由传统诚信观向现代诚信观的转变。要由熟人关系的、等级的、重义轻利的、情感性的、仅作为道德原则的传统诚信观转向市场关系的、平等的、利义结合的、理性的、作为法律原则的现代诚信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