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实践来看,国际G-SIBs通过发行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替代高级债,兼顾了满足TLAC监管要求与自身主动负债需求。目前,我国监管机构已发布国内TLAC监管实施办法,创设了TLAC非资本债券,并明确了TLAC非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和发行管理规定,为我国G-SIBs的TLAC达标提供了依据。为按期满足TLAC监管要求,建议我国G-SIBs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做实发债准备工作;科学制定TLAC达标方案,合理统筹资本工具与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规模;充分运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实施常态化、滚动式发行;加强市场培育,做好正面宣传和解读,优化债券评级和定价模式,合理控制发行成本。

  • 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