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应尽早完善我国有关立法体系,作为前瞻性的法律保障。我国现行立法面临全国性专门法律缺位、管理权责不清晰、立法与政策不协调等主要问题,不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实际需求。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参考国外做法经验,可通过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层面专项法律、健全执行与监管的实施细则、强制约束与弹性激励有机结合等措施,推进立法体系的完善,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效的规制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