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通过一系列措施,在西南大后方发展以第十、二十一和五十工厂为核心的火炮制造业,面对生产资料匮乏、技术储备不足和工业基础薄弱等不利条件,集中力量生产简单易造的迫击炮,以补充火炮的战损。虽然国产迫击炮大规模列装部队,缓解了国民党军火炮短缺的状况,但无法缩小中日两军在火炮质量上的差距。有鉴于此,各火炮制造厂在维持迫击炮产量的前提下,积极研制其他种类火炮,但因受制于技术水平和工业基础,除制成少量反坦克炮外,其余研制工作皆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