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建立了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但该制度仍存在着体系简单、规定不够细化、监护监督问题缺位等有待优化的问题,《民法典》总则部分也未对意定监护制度作出更细化的规定。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借鉴域外国家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设想。